中国科协部门发文 | |
科协普函信字〔2017〕1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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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开展科普融合创作 |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普委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机构:
为顺应信息时代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趋势,满足公众个性化、便捷获取科普信息资源的要求,发挥新闻导入式的科技热点深度科普解读优势,中国科协拟加强移动端科普融合创作与传播,拟面向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普委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机构发布《科普融合创作与传播选题指南》,并征集符合导向的融合创作作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采用信息化手段在移动端科普创作和传播方面取得较为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力的优秀团队,可包括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或上述领域内不具备法人资格的3人以上自然人组成的团队。
请有意向参与申报的团队从科普中国融合创作频道(http:// c.kepu.cn)登陆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团队注册信息。办公室会根据
团队注册情况适时邀请团队参加融合创作与传播培训,指导后续作品申报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科普融合创作,要体现多种媒体形式的融合、科学与艺术的融合、传播渠道的融合以及服务模式的融合,能够探索创新表达方式,催生和扶植优秀科普作品,加强公众对科学的正确理解。
(二)每个创作团队在申报时须围绕选题指南提交1个及以上适于移动端传播的科普作品创作与传播作品,要求原创性、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强,能够充分发挥移动智能终端传播媒介的交互呈现和泛在传播优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未曾公开发表。
(三)请申报团队从科普中国融合创作频道(http:// c.kepu.cn)登陆申报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在系统反馈通过形式审查之后最迟在10个工作日内(以邮戳或快递签收记录为准)将纸质申报材料(格式参见附件2)报送至科普融合创作办公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四)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作品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31日。
三、项目支持
科普融合创作与传播作品申报采用“申报—评审—传播—资助”的方式,定期召开评审会确定创作与传播后资助。
(一)科普融合创作办公室将根据申报情况定期组织专家对当期参加评审的申报作品就选题的题材、形式、体量、预期传播效果等要素进行评估,确定作品是否入围。入围作品知识产权归中国科协所有,创作团队具有署名权,并在显著位置标注“科普中国出品”字样。办公室会适时将入围作品推送给中国科协网、科普中国网、新华网、腾讯、新浪、搜狐、网易和今日头条等几十家合作媒体,并鼓励团队在科普中国首发后自行拓展渠道广泛传播。
(二)入围作品在传播渠道取得初步传播效果之后,可以申请创作与传播后资助。办公室定期组织由来自主管机构、科普创作机构与媒体传播渠道的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对作品质量及其传播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择优资助。原则上所有已发布的入围作品均有资格获得资助,资助金额根据作品的内容质量、形式创新以及传播效果(发布渠道、发布位置、访问量以及好评度)等情况确定,成效特别突出的最高可达100万元。
四、联系方式
科普融合创作办公室:张霄飞,黎 文,殷向荣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四街4号中国科学院计算网络信息中心,100190
咨询电话:010-58813906 58812532 58813701
电子信箱:mobile@cnic.cn
咨询QQ群:科普融合创作 (472427550)
中国科协科普部:吴 萌
联系电话:010-68578253
附件:1. 科普融合创作与传播选题指南
中国科协科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