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能指标
从无线电频谱的划分来看,我们把频率为0.3GHz~300GHz的射频称为微波频率。目前使用的范围只有1GHz~40GHz,工作频率越高,越能获得较宽的通频带和较大的通信容量。也可以得到更尖锐的天线方向性和天线增益。但是,当频率较高时,雨、雾及水蒸气对电波的散射或吸收衰耗增加,造成电波衰落和收信电平下降。这些影响对12GHz以上的频段尤为明显,甚至随频率的增加而急剧增加。
目前我国基本使用2、4、6、7、8、11GHz频段。其中2、4、6GHz频段因电波传播比较稳定,故用于干线微波通信,而支线或专用网微波通信常用2、7、8、11GHz。当然,对频率的使用,还要经申请,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批准才行。
输出功率是指发信机输出端口处功率的大小。输出功率的确定与设备的用途、站距、衰落影响及抗衰落方式等因素有关。由于数字微波的输出比模拟微波有较好的抗干扰性能,故在要求同样的通信质量时,数字微波的输出功率可以小些。当用场效应晶体管功率放大器作末级输出时,一般为几十毫瓦到1瓦左右。
发信机的每个波道都有一个标称的射频中心工作频率,用f0表示。工作频率的稳定度取决于发信本振源的频率稳定度。设实际工作频率与标称工作频率的最大偏差值为Δf, 则频率稳定度的定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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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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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为频率稳定度。
对于采用PSK调制方式的数字微波通信系统而言,若发信机工作频率不稳,即有频率漂移,将使解调的有效信号幅度下降,误码率增加。对于PSK调制方式,要求频率稳定度为1×10-5~5×10-6。
发信本振源的频率稳定度与本振源的类型有关。近年来由于微波介质稳频振荡源可以直接产生微波频率,并具有电路简单、杂波干扰及热噪声较小的优点,所以正在被广泛采用,其自身的频率稳定度可达到1×10-5~2×10-5左右。当用公务信号对介质稳频振荡源进行浅调制时,其频率稳定度会略有下降。对频率稳定度要求较高或较严格时,例如(1~5)×10-6,可采用脉冲抽样锁相振荡源等形式的本振源。
除上述三项主要指标外,对发信机还有其他一些细节的技术要求,这里不再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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